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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 | 学习党内法规 筑牢思想根基
作者:张思莹  发布时间:2024-12-02 15:23:31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晚,南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认真学习党内法规 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党组书记、院长刘桂华主持会议,部分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发言。

会议指出

《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是第一部规范党员网络行为的党内法规。开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是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对于规范党员行为,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

各党支部要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纳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进一步引导党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院上下要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将党内法规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