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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套表

  发布时间:2024-08-30 09:30:19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审理由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民事案件、一审行政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依法开展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和速裁工作;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事项的执行案件;依法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调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调出司法建议。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11个职能部门,派出人民法庭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南平人民法庭、水江人民法庭、大观人民法庭、鸣玉人民法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387.22万元,支出总计6387.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29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较上年明显增长;二是增加审判大楼电梯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17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5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3.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1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0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较上年明显增长;二是增加审判大楼电梯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440.51万元,占72.11%;项目支出1717.39万元,占27.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项目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导致工期受影响,形成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87.2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29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收、支较上年明显增长;二是增加审判大楼电梯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5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工资结转调整,人员经费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5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压减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0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收、支较上年明显增长;二是增加审判大楼电梯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93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导致工期受影响,形成年末结转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导致工期受影响,形成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5075.01万元,占82.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59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导致工期受影响,形成年末结转结余。

(2)教育支出23.45万元,占0.3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1.23万元,占1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6万元,增长8.30%,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基数调整,追加人员保障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150.07万元,占2.4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48.14万元,占4.0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96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明显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7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1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0万元,下降11.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9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控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65.5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3辆执法办案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2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受汽车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实际采购价格较年初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9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车辆采购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审判执行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8万元,下降14.1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0万元,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车管理,科学调度车辆,在保障执法办案的同时压减公车运维费用。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来本部门交流调研审判执行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16.39万元,车均维护费3.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万元,增长11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多次承办高、中院业务条线会议,会议开支较上年明显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各类业务条线培训全面恢复,导致费用有所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培训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31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6 %。主要用于采购工程项目、物业服务项目、打印机、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个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717.39万元。


                                    南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部门编码

615

自评总分(分)

99.63

部门联系人

孙楗

联系电话

64567016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6196.83

6173.08

5943.76

-

-

-

其中:财政拨款

6196.83

6173.08

5943.76

96.29

10

9.63

一般公共预算

6196.83

6173.08

5943.76

-

-

-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96.29

4

100

10

9.63


云上法庭场次

场次

20

24

20

100

9

9


法官人均结案数

%

260

261

0.38

100

9

9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85

92

8.24

100

13.5

13.5


裁判文书公开率

%

70

75

7.14

100

9

9


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

10

8

20

100

9

9


三季度预算执行率

%

70

75

7.14

100

9

9


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

%

90

90.42

0.47

100

9

9


群众满意度

%

90

94

4.44

100

4.5

4.5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0

100

0

100

9

9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3

96.29

3.54

100

9

9



                        南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办案业务费(南川法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满意度

90

%

10

94

10


结案率

85

%

40

92

40


案件量

10000

40

10486

40


2

业务装备费(南川法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99.99

10


100

案件量

10000

40

10486

40


满意度

90

%

10

94

10


结案率

85

%

40

92

40


3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南川法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满意度

90

%

10

94

10


案件量

10000

40

10486

40


结案率

85

%

40

92

40


4

差异化基本费(南川法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案件量

10000

40

10486

40


结案率

85

%

40

92

40


满意度

90

%

10

94

10


5

场所装修改造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37.69

3.77


93.77

满意度

90

%

10

94

10


案件量

10000

40

10846

40


结案率

85

%

40

92

4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孙楗  023-64567016)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