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看台
利用“网恋互赠礼物”实施诈骗 诈骗团伙被判刑
作者:秦丹丹  发布时间:2022-11-17 15:58: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川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空间“互赠礼物”的诈骗罪,既严厉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

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某先后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揽、招聘被告人袁某、韦某、韩某等10余人为业务员,在重庆市高新区某小区进行面试、话术培训、流程培训。袁某、韦某等人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利用杜某某提供的多个微信号,在趣约会、伊对交友网站上添加中年男性微信,以赠送被害人杯子、鞋子等物品获取被害人好感并取得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到杜某某实名注册或者实际控制的微店、拼多多店下单购买杯子、鞋子等礼物回赠给业务员,后以虚假物流信息的包裹以骗取被害人财物或者直接让被害人给业务员转账进行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1389071元。期间,被告人韦某、韩某在南川区、高新区等地招揽业务员利用相同模式进行诈骗。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韦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分别判处袁某、韩某等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

本案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空间“互赠礼物”骗局的典型案例。该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组成团伙作案,业务员首先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建立“美女”人设,在婚恋网站、社交软件上撒网“寻猪”,然后以赠送被害人小礼物、搞暧昧等方式套取信任与好感,后诱骗被害人到其注册或者实际控制的“假微店”、拼多多店下单购买礼物进行回赠(直接将网店的支付链接发给对方,让对方点击付款),最后通过虚假物流信息的包裹或邮寄空包裹、高仿低廉的包裹完成诈骗全过程。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此类犯罪,一方面体现法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另一方面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安全,大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促进网络空间良性发展。本案警醒广大市民,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主动提及财物时,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不随意点击发送的链接,不随意转账或汇款。


 
来源:审管办(研究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