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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套表
  发布时间:2021-08-31 08:56:2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维护法律尊严。2.依法审理由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民事案件、一审行政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依法开展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和速裁工作;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事项的执行案件;依法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提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内设11个职能部门,派出人民法庭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南平人民法庭、水江人民法庭、大观人民法庭、鸣玉人民法庭。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325.31万元,支出总计5,325.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0.00万元、 下降20.82%,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

2.收入情况。2020 年度收入合计5,32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7.86万元,下降20.67%,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244.31万元,占 98.48%;其他收入 81.00万元,占1.52%。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5,3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0.67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3,400.79万元,占63.87%;项目支出 1,923.85万元,占36.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追加预算下达不及时,导致年底关账来不及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4.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81.00万元,下降22.02%。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8.86万元,下降21.88%。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27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业务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67万元,下降22.03%。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0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业务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追加预算下达不及时,导致年底关账来不及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602.43万元,占87.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06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经费和人员经费。

2)教育支出7.80万元,占0.1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9.95万元,占6.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1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138.24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8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医保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135.22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36万元,下降15.74%,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提前下达2020年在职人员政府目标奖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9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74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结构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7万元,下降26.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64万元,下降28.13%,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8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审判执行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3万元,下降27.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9万元,下降7.12%,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科学合理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3.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来本部门交流调研审判执行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0.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25.84%,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74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结构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32.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68万元,下降84.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减少人员外出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0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审判庭信息化改造项目及办公台式电脑、笔记本、空调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1923.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1个项目均实现了全年绩效目标,特别是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两项得分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15-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自评总分
(分)

100

联系人

孙楗

联系电话

6456701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5,045.04

53,253,104.42

53,253,104.4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按时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预算支出执行率。3、保证经费支出进度,杜绝突击用款。4、履行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倾力审判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5、严格执行改发双向评析机制,控制生效改发率。6、加强员额制法官考核管理,保证案件质量。7、深化司法责任制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8、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保障。9、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庭审直播工作。10、切实密切干群关系,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让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全年按照年初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了部门预算执行工作,预算执行率达99.98%,并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进行了公开,全年收案13732件,结案12796件,结案率93.1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97件,生效案件改发回重审率0.013%,庭审直播案件1635件,直播率21.16%,裁判文书上网12615件,上网率98%,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市法院前列,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均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在全市民调工作中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两项得分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裁判文书公开率

%

80

80

98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67

67

7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庭审直播率

%

30

20

21.16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2

92

97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生效改发率

%

15

15

0.013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人均结案数

280

280

297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12000

12000

12873

100

10

10

核心指标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6

98

99.9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80

80

93.18

100

15

15

核心指标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编码

1920A615【3205】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15-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联系人

孙楗

联系电话

6456701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207

1,207

1,207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依法办案,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项目主要绩效指标为全年案件审结率达到80%以上。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依法办案,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项目主要绩效指标为全年案件审结率达到80%以上。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全年收案13732件,结案12796件,结案率93.18%,名列全市法院前列,并荣获全市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先进法院。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效益

审执率

80%

80%

93.18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费

项目编码

1920A615【3205】19004666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15-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联系人

孙楗

联系电话

6456701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262

262

26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案件结案率达到80%。

通过项目实施,案件结案率达到80%。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我院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受理案件13732件,办结12796件,案件结案率达93.18%,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并获得全市审判、执行先进法院。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效益

100%

80

80

93.18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4567016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