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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打击“老赖”“执行110”在行动
作者:韦刚 杨景杰  发布时间:2020-10-15 15:21:28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0月9日,南川法院发布《关于恢复“执行110”值班备勤制度的通告》,受理南川法院有关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线索举报事宜。通告经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后仅两天时间,值班备勤干警便迎来“第一单”执行任务。

执行“110”周末出警促履行

10月11日中午,南川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谢某某打来举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现人在南川区头渡镇,请求出警。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整装出发前往头渡镇。

谢某某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立案执行,经该案承办人多方查找均未发现王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月18日,谢某某向南川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某支付货款14万元,申请谢某某自愿放弃部分案款本及相关利息。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当庭履行3.5万元。春节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未继续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无果。

10月11日,被执行人王某某被拘传到庭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逃避执行。承办人韦刚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同时根据王某某的态度,南川法院依法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按程序进行体检。在医院等候体检结果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深刻认识到拒不还款行为的错误,愿意筹款还钱。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由王某某当庭履行3.6万元后对剩余案款达成约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执行干警及时行动成功执结十年积案

10月12日下午,南川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打来的举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周某现人在南川区南平镇某酒店出没。核实相关信息后,执行干警三分钟内整装集合,驱车前往南平镇。

张某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川法院于2007年判决周某支付张某某货款7519元。因周某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当时案件承办人多方查找均未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10月12日,执行干警抵达南平镇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周某控制。被执行人周某称因事情过去太久,他忘记了还没有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货款一事,并非故意拖欠,现在资金不充足,但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协商,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部分,被执行人当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十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南川法院“执行110”值班备勤制度自2016年10月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出警2000余次(其中夜间出警1000余次),累计执结案件2000余件,执行兑现金额8000多万元。随着重庆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南川法院恢复“执行110”值班备勤制度着力解决被执行人“人难找”问题。16个备勤小组365天轮流24小时备勤,值班车辆、值班人员在岗待命,不论工作日节假日、白天晚上或市内市外,确保接警后3分钟内人车集合并出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