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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坚持和解促履行
作者:吴东阳  发布时间:2020-10-10 09:19: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南川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执结。

2020年4月一天,被执行人王某因家中屋顶漏水去买瓦,买瓦过程中,王某联系到当地的工人包某,后双方对劳务报酬达成一致意见后,包某联系到李某以及其他三名工人为王某家维修屋顶。后李某在维修过程中不慎从屋顶摔下,在场人员拨打120,医生到场后,李某已无生命体征。

后王某与李某家属对李某死亡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家属将王某起诉至南川法院。法院审理查明相关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王某向李某家属支付因李某死亡产生的赔偿款40余万元。

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该案于今年9月进入执行程序。该案承办人韦刚于9月21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王某表示目前确无法履行40余万元执行案款,双方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矛盾尖锐,多次发生争吵。

韦刚在组织双方协商过程中发现,王某经传唤后主动到庭,并无逃避执行的倾向,但确无力履行全额案款。在李某意外离世后,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过程中矛盾逐渐加深。待双方情绪冷静后,韦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开导,经过前后四天的协商,双方最终形成一致赔偿意见,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9月27日,王某筹齐案款后向李某家属全额支付协议约定的赔偿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从法官拿到执行案卷到本案成功执结仅用时一周,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防止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加剧升级。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