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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谎称自己可以帮人减刑,男子诈骗他人被判刑
作者:吴东阳、冯琨麟  发布时间:2020-09-10 10:46:24 打印 字号: | |

这个社会上生活着这么一群“神通广大”的人,他们的口头禅经常是这样的:“我今天跟某某局长吃饭了”“某某队长是我发小”“我跟某某主任可熟了”。说的多了就难免有人会当真,殊不知这样就落入了他们的圈套。近日,南川法院便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周某打着“用关系救人”的幌子行骗,看似不可思议骗局竟然得逞了。

案件详情

2019年6月,谢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周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动起了“歪脑筋”。周某找到谢某某母亲王某,谎称自己可以托关系将谢某某取保候审并判成缓刑,但“疏通关系”需要2万余元“活动经费”。看着眼前“有关系”的周某,想到被拘留的儿子,王某答应了周某的要求并协议约定事成之后付款,而周某根本没有所谓的“关系”。没过多久,谢某某因南川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王某和谢某某误以为是周某的“关系”起了作用,按照周某要求向其汇款10000元。后谢某某得知被骗,报了警,周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以“疏通关系”为由的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主要利用犯罪人员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认为只要花钱“疏通关系”,就可以帮助犯罪人员减轻或者逃避法律责任,然而,最后结果却是上当受骗。审判机关将从严惩处此类诈骗案件,因为此类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在侵犯公民财产的同时,更妨害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司法程序不会被某个有“门路”的“能人”任意操纵和更改,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有关系的“能人”以防上当受骗!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