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可以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说出这句“名言”的广西周某在前日刚出狱便引起了重点关注,除了当地司法部门的关注,还被很多媒体报道,一度登顶微博热搜榜,但在法院看来,周某的典型案例不应被媒体过度“消费”引起不良社会反映,而应被当成引以为戒的典范。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发现,像曾经的周某一样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不愿意打工的无业游民是盗窃犯罪的“主力军”。近日,南川法院便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
案情回顾:2019年11月底,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郑某合谋,溜门入室将一门面内电线偷走,并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站,但是100元远远不能满足二人的需求,同年12月初,两人继续作案,盯准目标,不到一周的时间连续三次偷盗电线,其中最多的一次以770元价格销脏。12月6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与郑某二人均没有工作,其中王某曾在2000年就因盗窃入狱,现在已是“二进宫”。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提示:
切忌存在好逸恶劳的懒惰心理,更不能有偷盗犯罪能逃离法网的侥幸心理。君子好财,取之有道,通过合法渠道劳动赚钱才是王道。据相关新闻报道,广西周某在出狱后面对民警的提问,他直言后悔,现在想做的是多陪伴父母,周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改正,应当成为知错就改的典范。每人都应该树立自力更生的生活意识,做一份正当的工作,通过努力为自己创造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