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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法官情暖高位截瘫残疾人
作者:秦丹丹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2:48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南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当事人高位截瘫,法官任艺敏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并在庭后关心当事人情绪状况,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联系养老机构,努力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
   原告冯某与被告王某结婚二十余年,2010年,丈夫冯某在外打工时受伤,造成一级伤残,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多年来,妻子王某一直在旁守护,由于冯某因工伤获赔100万余元伤残补助,考虑到丈夫生活不能自理,补助款一直由妻子代为保管。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感情日益淡漠,冯某要求王某代为保管的补助金交还给自己,王某不同意,冯某便申请法律援助,委托援助律师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并对100万元款项申请了保全。
    承办法官任艺敏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冯某腿脚不便,长期卧床,便带着书记员驱车几十公里到涪陵区龙潭镇,走过几公里山路,来到冯某乡下的家中,组织双方就地开庭。庭审中,任法官了解到,王某在冯某受伤后的十余年间,细心照顾冯某的起居生活,尽到了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对冯某的伤残补助金也没有肆意挥霍的行为,还在外打零工挣钱将双方共同生育的女儿抚养至大学毕业,王某不愿离婚的理由是担心离婚后丈夫生活不能自理,独自保管这笔钱担心被其他人骗走,若双方离婚这笔钱必须要由女儿代为保管。冯某执意要离婚,且坚持伤残金由自己保管,双方僵持不下。

巡回开庭回来后,任法官一直心系这位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心想这个案子不能简单一判了之,经过开庭初步了解到冯某离婚的要求很强烈,双方已没有感情,没有和好的基础,但若双方离婚,冯某高位截瘫,年迈的母亲患有高血压,女儿又远在他乡,冯某以后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这件事像一块石头一直压在任法官的心里,她多次与冯某、王某及他们的女儿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耐心劝解,商讨解决纠纷的办法,经过多方调解,最终冯某、王某同意自愿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存款的分割达成了协议,双方约定冯某分得款项70余 万元,该笔款项由其自行决定支配,其女儿协助管理。

达成调解协议后,冯某的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考虑到冯某的实际困难,当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任法官帮助其申请减交执行费用,并积极联系执行局速执组加快进度办理该案,据悉,该款项已划入冯某账户上。同时,为了免除冯某今后医疗、养老等费用的后顾之忧,任法官积极为冯某联系养老机构,在任法官的见证下,冯某女儿还写下承诺书,表示该笔费用今后主要用于父亲的养老、医疗等支出。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