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案件还要花三个月半年的,没想到,从受理到开庭调解结案只用了13天时间。”王润红对南川法院简案组的“速裁速决”表示很满意。
7月17日上午,南川法院简案组杨宝黎法官和书记员高玉前往南川区三泉镇金三泉酒店,就原告王润红等40名职工与被告重庆市南川区发盛实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调解。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被告重庆市南川区发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王润红等40名职工工资共计17.15万元。
包括王润红在内的40名职工这么高兴,原来是因为,他们都是重庆市南川区发盛实业有限公司金三泉酒店职工,2017年11月、12月因公司资金困难,拖欠了这些职工工资共计17.15万元。2018年8月公司向40名职工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拖欠工资,但到期后却未能兑现。在多次讨薪未果后,王润红等40名职工于2019年7月3日向南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庆市南川区发盛实业有限公司付清拖欠工资。
我院民二庭简案组在2019年7月4日收到该案,当即与原被告双方进行联系,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于17日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重庆市南川区发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拖欠工资,并保证今后不再拖欠职工工资,如公司到期未付清拖欠工资,则原告方职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我院简案组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本次调解涉及案件40件,从立案到协调解决只用了13天时间,相比于普通程序的6个月审理时限,提高了办案效率,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