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确保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组 长:孙养统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蒲晓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饶 川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石 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朱 金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黄 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良华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朱 杰 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
张仁虎 审委会专委
李朝宾 审委会专委
黄 新 审管办主任、执行局负责人
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政治处、立案二庭、办公室、审管办、宣传秘书科、研究室、法警支队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黄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