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养统的提名,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任命:王文霞、韦 丹、张建华、徐 川、冯道春、刘松滔、涂科华、余 容、李伦山、胡体洪、程在群、李素元、曾 鑫、张清华、胡小桃、蓝 平、邓小琴、梁光刃、吴科其、张 军、陈明容、严 琰、兰月琴、张玉欣、潘明莹、胡 剑、周小又、贺安祥、杨 燕、张良森、张秀瑜、胡 鹏、杨永福、魏家道、胡三胜、李 毅、许 萍、黄翠屏、赵德木、朱正权、刘 芳、冉 林、陈富国、夏秋木、刘华彪、尚在秀、任万强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