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学者说过“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法律是一种“对话”,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法律是一种“理性对话”,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作为法院法官,每天审理和裁判案件,是这种理性对话的直接实践者。面对各形各色的当事人,如果法官没有练就一张利嘴,就无法与当事人实现“理性对话”,就可能出现习总书记严肃指出的政法干警“说不过、判不明”的素质缺陷问题。
面对如今日益严峻的司法审判、涉讼信访形势,法官如何练就一张利嘴,解决“说不过、判不明”的问题呢?笔者认为法官应做好以下“三积”。
一曰积智:顾名思义,积智者,积累智慧也。法官裁断案件和处理信访,必须要有较高的智慧。但法官的智慧不是天生的,是经过长期积累形成。那么法官如何才能积累智慧呢?一是要善于学习,法官除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外,还应涉猎各种知识,不管是政治、军事、经济还是哲学、历史、自然科学都应有所了解,成为知识渊博的杂家;二是要懂得生活,我们虽然每天活着,但不一定了解懂得生活。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不同人群、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生活差异性极大,如果法官不懂得这些,则可能进入误区,难以充满智慧;三是要积极实践,通过大量的司法审判实践,深入最基层调研,积累经验,丰富阅历;四是要勤于思考,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看待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增强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曰积气:积气即积聚浩然正气,充满正能量。积气首要在于积“廉”,“公生明,廉生威”,故法官应廉正自守,毋黩货以丧身败家,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其次是积“正”,为人端正,办事公正,正气凛然,崇尚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其三是积“公”,公道公允,对弱者同情仁爱,对权势不畏不阿,居中处理,不偏不倚,裁判结果符合社会公德及社会大众普遍价值观。其四是积“勤”,做到嘴勤、手勤、身勤,倾身向下,不做官老爷,勤对人民群众嘘寒问暖,关心他人疾苦,遇到问题勤于调查研究。
三曰积德:积德即积淀好的品行和威望。有威望的法官可以让当事人言听计从,服判息诉。法官要获得崇高的威望,一是要坚守善良。“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一颗博爱的心对待双方当事人,尊重双方当事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彰显人文关怀,体现司法亲和力;二是要慎行慎言。法官在法庭上的一行一言在某种意义上都代表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识,稍有不慎都有可能损害司法权威,所以法官在执法办案中要谨言慎行,体现司法公正;三是要珍惜名节。“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珍惜名节,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应珍惜名节,爱惜名誉,做到自警、自省、自尊、自爱,成为社会道德标杆,守法模范;四是要品德高尚。“潜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法官除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立身行事品行端正外,还应心底无私,崇尚先贤,成为一个高尚的人。